新華網北京9月25日電(記者余曉潔)中國政府網25日發布了《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意見》。意見指出,我國防震減災事業取得了較大進展,但也存在監測預報水平較低、城鄉建設和基礎設施抗震能力不足、應急救援體系尚不健全、群眾防災避險意識和能力有待提高等問題。 《意見》全文分為六部分。第一部分為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第二到第六部分分別就地震監測預報工作、城鄉建筑物抗震能力、基礎設施抗震設防和保障能力、地震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和健全完善政策保障措施提出了具體意見。 《意見》明確提出,到2015年,我國要基本形成多學科、多手段的覆蓋我國大陸及海域的綜合觀測系統。人口稠密和經濟發達地區能夠監測2.0級以上地震,其他地區能夠監測3.0級以上地震;在人口稠密和經濟發達地區初步建成地震烈度速報網,20分鐘內完成地震烈度速報;破壞性地震發生后,2小時內救援隊伍能趕赴災區開展救援,24小時內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得到安置;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社會公眾基本掌握防震減災知識和應急避險技能。到2020年,建成覆蓋我國大陸及海域的立體地震監測網絡和較為完善的預警系統。城鄉建筑、重大工程和基礎設施能抗御相當于當地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地震科技基本達到發達國家同期水平。 《意見》強調,要進一步增強地震監測能力??茖W規劃和布局,加強立體地震監測網絡建設,大力推進強震動觀測臺網和烈度速報臺網建設,積極推進重點水庫及江河堤防、油田及石油儲備基地、核設施、高速鐵路等重大建設工程和建筑設施專用地震臺網建設。 此外,《意見》提出,充分發揮地學界等各方面的作用,多學科、多途徑探索,專群結合,完善地震預測信息會商機制,加快建立南北地震帶和華北地區地震預報實驗場,完善地震預測預報管理制度。依法規范社會組織、公民的地震預測行為,建立開放合作的地震預測預報機制。 《意見》要求,加強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監管;全面加強農村防震保安工作;著力加強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組織開展震害防御基礎性工作,制定實施全國主要地震構造帶探測計劃。 《意見》提出,強化基礎設施抗震設防和保障能力。全面提升交通基礎設施抗震能力;加強電力、通信保障能力建設;提高水利水電工程、輸油氣管線、核設施等重大工程的抗震能力;加強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監督管理。 《意見》強調,要大力推進地震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健全完善地震應急指揮體系;加強地震災害救援力量建設;推進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完善應急物資儲備保障體系。 《意見》指出,進一步健全完善政策保障措施。制定實施防震減災規劃;增加防震減災投入;加強防震減災法制建設;強化科技和人才支撐保障體系建設;加強國際交流合作。 《意見》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本意見的精神,結合實際,制定貫徹實施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并加強監督檢查,推進防震減災法律法規和各項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