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 (見習記者夏宇)家電以舊換新已于8月初在湖北省逐漸鋪開,省商務廳9月1日頒布了具體實施細則,實施時間暫定至2011年12月31日截止。消費者在換購中權益受損,可以找相關部門投訴。
根據該細則,省商務廳負責處理銷售假冒偽劣產品及各種價格違法行為,以及銷售網點違規信息、舉報投訴處理等情況,投訴服務中心電話為“12312”。省工商局負責商標侵權,虛假宣傳以及其它欺詐消費者的行為,投訴電話為“12315”。省質監局負責產品質量監督,并查處制假、售假、以次充好等違法犯罪行為,投訴電話為“12365”。
對符合條件的購買人,銷售企業應按照新家電成交價格減去補貼后的金額收取貨款,并不得將各類營銷促銷手段與國家以舊換新政策混淆,不得提高商品的成交價格。補貼的領取,不影響購買人應享受的各種促銷優惠,應在最低成交價格的基礎上給購買人家電以舊換新補貼。
《細則》還指出,購買人進行家電以舊換新時,在以舊換新人員和數量一致的前提下,可以“五類互換”,即交售五類產品中的任何一件或多件舊家電,在購買其中任何一件或多件新家電時均可享受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