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轉型升級 提高產業核心競爭力 堅持走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道路,適應市場需求變化,根據科技進步新趨勢,發揮我國產業在全球經濟中的比較優勢,發展結構優化、技術先進、清潔安全、附加值高、吸納就業能力強的現代產業體系。 第九章 改造提升制造業 優化結構、改善品種質量、增強產業配套能力、淘汰落后產能,發展先進裝備制造業,調整優化原材料工業,改造提升消費品工業,促進制造業由大變強。 第一節 推進重點產業結構調整 裝備制造行業要提高基礎工藝、基礎材料、基礎元器件研發和系統集成水平,加強重大技術成套裝備研發和產業化,推動裝備產品智能化。船舶行業要適應國際造船新標準,建立現代造船模式,發展高技術高附加值船舶和配套設備。汽車行業要強化整車研發能力,實現關鍵零部件技術自主化,提高節能、環保和安全技術水平。冶金和建材行業要立足國內需求,嚴格控制總量擴張,優化品種結構,在產品研發、資源綜合利用和節能減排等方面取得新進展。石化行業要積極探索原料多元化發展新途徑,重點發展高端石化產品,加快化肥原料調整,推動油品質量升級。輕紡行業要強化環保和質量安全,加強企業品牌建設,提升工藝技術裝備水平。包裝行業要加快發展先進包裝裝備、包裝新材料和高端包裝制品。電子信息行業要提高研發水平,增強基礎電子自主發展能力,引導向產業鏈高端延伸。建筑業要推廣綠色建筑、綠色施工,著力用先進建造、材料、信息技術優化結構和服務模式。加大淘汰落后產能力度,壓縮和疏導過剩產能。 第二節 優化產業布局 按照區域主體功能定位,綜合考慮能源資源、環境容量、市場空間等因素,優化重點產業生產力布局。主要依托國內能源和礦產資源的重大項目,優先在中西部資源地布局;主要利用進口資源的重大項目,優先在沿海沿邊地區布局。有序推進城市鋼鐵、有色、化工企業環保搬遷。優化原油加工能力布局,促進上下游一體化發展。引導生產要素集聚,依托國家重點工程,打造一批具有國際競爭能力的先進制造業基地。以產業鏈條為紐帶,以產業園區為載體,發展一批專業特色鮮明、品牌形象突出、服務平臺完備的現代產業集群。 第三節 加強企業技術改造 制定支持企業技術改造的政策,加快應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裝備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提高市場競爭能力。支持企業提高裝備水平、優化生產流程,加快淘汰落后工藝技術和設備,提高能源資源綜合利用水平。鼓勵企業增強新產品開發能力,提高產品技術含量和附加值,加快產品升級換代。推動研發設計、生產流通、企業管理等環節信息化改造升級,推行先進質量管理,促進企業管理創新。推動一批產業技術創新服務平臺建設。 第四節 引導企業兼并重組 堅持市場化運作,發揮企業主體作用,完善配套政策,消除制度障礙,以汽車、鋼鐵、水泥、機械制造、電解鋁、稀土、電子信息、醫藥等行業為重點,推動優勢企業實施強強聯合、跨地區兼并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推動自主品牌建設,提升品牌價值和效應,加快發展擁有國際知名品牌和核心競爭力的大型企業。 第五節 促進中小企業發展 大力發展中小企業,完善中小企業政策法規體系。促進中小企業加快轉變發展方式,強化質量誠信建設,提高產品質量和競爭能力。推動中小企業調整結構,提升專業化分工協作水平。引導中小企業集群發展,提高創新能力和管理水平。創造良好環境,激發中小企業發展活力。建立健全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和信用擔保體系,提高中小企業貸款規模和比重,拓寬直接融資渠道。落實和完善稅收等優惠政策,減輕中小企業社會負擔。 第十章 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 以重大技術突破和重大發展需求為基礎,促進新興科技與新興產業深度融合,在繼續做強做大高技術產業基礎上,把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發展成為先導性、支柱性產業。 第一節 推動重點領域跨越發展 大力發展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節能環保產業重點發展高效節能、先進環保、資源循環利用關鍵技術裝備、產品和服務。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重點發展新一代移動通信、下一代互聯網、三網融合、物聯網、云計算、集成電路、新型顯示、高端軟件、高端服務器和信息服務。生物產業重點發展生物醫藥、生物醫學工程產品、生物農業、生物制造。高端裝備制造產業重點發展航空裝備、衛星及應用、軌道交通裝備、智能制造裝備。新能源產業重點發展新一代核能、太陽能熱利用和光伏光熱發電、風電技術裝備、智能電網、生物質能。新材料產業重點發展新型功能材料、先進結構材料、高性能纖維及其復合材料、共性基礎材料。新能源汽車產業重點發展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純電動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技術。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達到8%左右。 第二節 實施產業創新發展工程 以掌握產業核心關鍵技術、加速產業規?;l展為目標,發揮國家重大科技專項引領支撐作用,依托優勢企業、產業集聚區和重大項目,統籌技術開發、工程化、標準制定、應用示范等環節,支持商業模式創新和市場拓展,組織實施若干重大產業創新發展工程,培育一批戰略性新興產業骨干企業和示范基地。 第三節 加強政策支持和引導 設立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和產業投資基金,擴大政府新興產業創業投資規模,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功能,帶動社會資金投向處于創業早中期階段的創新型企業。綜合運用風險補償等財政優惠政策,鼓勵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完善鼓勵創新、引導投資和消費的稅收支持政策。加快建立有利于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行業標準和重要產品技術標準體系。支持新產品應用的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為培育和拓展市場需求創造良好環境。 第十一章 推動能源生產和利用方式變革 堅持節約優先、立足國內、多元發展、保護環境,加強國際互利合作,調整優化能源結構,構建安全、穩定、經濟、清潔的現代能源產業體系。 第一節 推進能源多元清潔發展 發展安全高效煤礦,推進煤炭資源整合和煤礦企業兼并重組,發展大型煤炭企業集團。有序開展煤制天然氣、煤制液體燃料和煤基多聯產研發示范,穩步推進產業化發展。加大石油、天然氣資源勘探開發力度,穩定國內石油產量,促進天然氣產量快速增長,推進煤層氣、頁巖氣等非常規油氣資源開發利用。發展清潔高效、大容量燃煤機組,優先發展大中城市、工業園區熱電聯產機組,以及大型坑口燃煤電站和煤矸石等綜合利用電站。在做好生態保護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積極發展水電,重點推進西南地區大型水電站建設,因地制宜開發中小河流水能資源,科學規劃建設抽水蓄能電站。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高效發展核電。加強并網配套工程建設,有效發展風電。積極發展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其他新能源。促進分布式能源系統的推廣應用。 第二節 優化能源開發布局 統籌規劃全國能源開發布局和建設重點,建設山西、鄂爾多斯盆地、內蒙古東部地區、西南地區和新疆五大國家綜合能源基地,重點在東部沿海和中部部分地區發展核電。提高能源就地加工轉化水平,減少一次能源大規模長距離輸送壓力。合理規劃建設能源儲備設施,完善石油儲備體系,加強天然氣和煤炭儲備與調峰應急能力建設。 第三節 加強能源輸送通道建設 加快西北、東北、西南和海上進口油氣戰略通道建設,完善國內油氣主干管網。統籌天然氣進口管道、液化天然氣接收站、跨區域骨干輸氣網和配氣管網建設,初步形成天然氣、煤層氣、煤制氣協調發展的供氣格局。適應大規??鐓^輸電和新能源發電并網的要求,加快現代電網體系建設,進一步擴大西電東送規模,完善區域主干電網,發展特高壓等大容量、高效率、遠距離先進輸電技術,依托信息、控制和儲能等先進技術,推進智能電網建設,切實加強城鄉電網建設與改造,增強電網優化配置電力能力和供電可靠性。 第十二章 構建綜合交通運輸體系 按照適度超前原則,統籌各種運輸方式發展,基本建成國家快速鐵路網和高速公路網,初步形成網絡設施配套銜接、技術裝備先進適用、運輸服務安全高效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 第一節 完善區際交通網絡 加快鐵路客運專線、區際干線、煤運通道建設,發展高速鐵路,形成快速客運網,強化重載貨運網。完善國家公路網規劃,加快國家高速公路網剩余路段、瓶頸路段建設,加強國省干線公路改擴建。大力推進長江等內河高等級航道建設,推動內河運輸船舶標準化和港口規模化發展。完善煤炭、石油、鐵礦石、集裝箱等運輸系統,提升沿海地區港口群現代化水平。完善以國際樞紐機場和干線機場為骨干、支線機場為補充的航空網絡,積極推動通用航空發展,改革空域管理體制,提高空域資源配置使用效率。 第二節 建設城際快速網絡 適應城市群發展需要,以軌道交通和高速公路為骨干,以國省干線公路為補充,推進城市群內多層次城際快速交通網絡建設。建成京津冀、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三大城市群城際交通網絡,推進重點開發區域城市群的城際干線建設。 第三節 優先發展公共交通 實施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戰略,大力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統,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擔比率??茖W制定城市軌道交通技術路線,規范建設標準,有序推進輕軌、地鐵、有軌電車等城市軌道交通網絡建設。積極發展地面快速公交系統,提高線網密度和站點覆蓋率。規范發展城市出租車業,合理引導私人機動車出行,倡導非機動方式出行。優化換乘中心功能和布局,提高出行效率。統籌城鄉公共交通一體化發展。 第四節 提高運輸服務水平 按照客運零距離換乘、貨運無縫化銜接的要求,加強鐵路、公路、港口、機場、城市公共交通的有機銜接,加快綜合交通樞紐建設。推廣先進裝備技術應用,提高交通運輸信息化水平。優化運輸組織,創新服務方式,推進客票一體聯程、貨物多式聯運。大力發展節能環保的運輸工具和運輸方式。積極發展公路甩掛運輸。加強安全管理,保障運輸安全。 第十三章 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 加快建設寬帶、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國家信息基礎設施,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推進經濟社會各領域信息化。 第一節 構建下一代信息基礎設施 統籌布局新一代移動通信網、下一代互聯網、數字廣播電視網、衛星通信等設施建設,形成超高速、大容量、高智能國家干線傳輸網絡。引導建設寬帶無線城市,推進城市光纖入戶,加快農村地區寬帶網絡建設,全面提高寬帶普及率和接入帶寬。推動物聯網關鍵技術研發和在重點領域的應用示范。加強云計算服務平臺建設。以廣電和電信業務雙向進入為重點,建立健全法律法規和標準,實現電信網、廣電網、互聯網三網融合,促進網絡互聯互通和業務融合。 第二節 加快經濟社會信息化 推動經濟社會各領域信息化。積極發展電子商務,完善面向中小企業的電子商務服務,推動面向全社會的信用服務、網上支付、物流配送等支撐體系建設。大力推進國家電子政務建設,推動重要政務信息系統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建設和完善網絡行政審批、信息公開、網上信訪、電子監察和審計體系。加強市場監管、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等重要信息系統建設,完善地理、人口、法人、金融、稅收、統計等基礎信息資源體系,強化信息資源的整合,規范采集和發布,加強社會化綜合開發利用。 第三節 加強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 健全網絡與信息安全法律法規,完善信息安全標準體系和認證認可體系,實施信息安全等級保護、風險評估等制度。加快推進安全可控關鍵軟硬件應用試點示范和推廣,加強信息網絡監測、管控能力建設,確?;A信息網絡和重點信息系統安全。推進信息安全保密基礎設施建設,構建信息安全保密防護體系。加強互聯網管理,確保國家網絡與信息安全。 第十四章 推進海洋經濟發展 堅持陸海統籌,制定和實施海洋發展戰略,提高海洋開發、控制、綜合管理能力。 第一節 優化海洋產業結構 科學規劃海洋經濟發展,合理開發利用海洋資源,積極發展海洋油氣、海洋運輸、海洋漁業、濱海旅游等產業,培育壯大海洋生物醫藥、海水綜合利用、海洋工程裝備制造等新興產業。加強海洋基礎性、前瞻性、關鍵性技術研發,提高海洋科技水平,增強海洋開發利用能力。深化港口岸線資源整合和優化港口布局。制定實施海洋主體功能區規劃,優化海洋經濟空間布局。推進山東、浙江、廣東等海洋經濟發展試點。 第二節 加強海洋綜合管理 加強統籌協調,完善海洋管理體制。強化海域和海島管理,健全海域使用權市場機制,推進海島保護利用,扶持邊遠海島發展。統籌海洋環境保護與陸源污染防治,加強海洋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控制近海資源過度開發,加強圍填海管理,嚴格規范無居民海島利用活動。完善海洋防災減災體系,增強海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加強海洋綜合調查與測繪工作,積極開展極地、大洋科學考察。完善涉海法律法規和政策,加大海洋執法力度,維護海洋資源開發秩序。加強雙邊多邊海洋事務磋商,積極參與國際海洋事務,保障海上運輸通道安全,維護我國海洋權益。 第四篇 營造環境 推動服務業大發展 把推動服務業大發展作為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戰略重點,營造有利于服務業發展的政策和體制環境,拓展新領域,發展新業態,培育新熱點,推進服務業規模化、品牌化、網絡化經營,不斷提高服務業比重和水平。 第十五章 加快發展生產性服務業 深化專業化分工,加快服務產品和服務模式創新,促進生產性服務業與先進制造業融合,推動生產性服務業加速發展。 第一節 有序拓展金融服務業 服務實體經濟,防范系統性風險,有序發展和創新金融組織、產品和服務,全面提升金融服務水平。發揮大型金融機構的綜合性服務功能,積極發展中小金融機構,圍繞促進小型微型企業發展、推動科技創新、發展綠色經濟、支持企業跨境經營,以及發展網上交易等新型服務業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更好地發揮信用融資、證券、信托、理財、租賃、擔保、網商銀行等各類金融服務的資產配置和融資服務功能。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健全金融市場的登記、托管、交易、清算系統。拓寬保險服務領域,積極發展責任保險、信用保險,探索發展巨災保險,創新保險營銷服務方式,規范發展保險中介市場,推進再保險市場建設,建立健全保險服務體系。 第二節 大力發展現代物流業 加快建立社會化、專業化、信息化的現代物流服務體系,大力發展第三方物流,優先整合和利用現有物流資源,加強物流基礎設施的建設和銜接,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推動農產品、大宗礦產品、重要工業品等重點領域物流發展。優化物流業發展的區域布局,支持物流園區等物流功能集聚區有序發展。推廣現代物流管理,提高物流智能化和標準化水平。 第三節 培育壯大高技術服務業 以高技術的延伸服務和支持科技創新的專業化服務為重點,大力發展高技術服務業。加快發展研發設計業,促進工業設計從外觀設計向高端綜合設計服務轉變。加強信息服務,提升軟件開發應用水平,發展信息系統集成服務、互聯網增值服務、信息安全服務和數字內容服務,發展地理信息產業。積極發展檢驗檢測、知識產權和科技成果轉化等科技支撐服務。培育發展一批高技術服務骨干企業和知名品牌。 第四節 規范提升商務服務業 大力發展會計、審計、稅務、工程咨詢、認證認可、信用評估、經紀代理、管理咨詢、市場調查等專業服務。積極發展律師、公證、司法鑒定、經濟仲裁等法律服務。加快發展項目策劃、并購重組、財務顧問等企業管理服務。規范發展人事代理、人才推薦、人員培訓、勞務派遣等人力資源服務。促進廣告、會展業健康發展。 第十六章 大力發展生活性服務業 面向城鄉居民生活,豐富服務產品類型,擴大服務供給,提高服務質量,滿足多樣化需求。 第一節 優化發展商貿服務業 優化城市綜合超市、購物中心、批發市場等商業網點結構和布局,支持便利店、中小超市、社區菜店等社區商業發展。鼓勵和支持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向農村延伸,完善農村服務網點,支持大型超市與農村合作組織對接,改造升級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引導住宿和餐飲業健康規范發展。支持發展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商貿流通企業。 第二節 積極發展旅游業 全面發展國內旅游,積極發展入境旅游,有序發展出境旅游。堅持旅游資源保護和開發并重,加強旅游基礎設施建設,推進重點旅游區、旅游線路建設。推動旅游業特色化發展和旅游產品多樣化發展,全面推動生態旅游,深度開發文化旅游,大力發展紅色旅游。完善旅游服務體系,加強行業自律和誠信建設,提高旅游服務質量。 第三節 鼓勵發展家庭服務業 以家庭為服務對象,以社區為重要依托,重點發展家政服務、養老服務和病患陪護等服務,鼓勵發展殘疾人居家服務,積極發展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和專業化養老服務機構,因地制宜發展家庭用品配送、家庭教育等特色服務,形成多層次、多形式的家庭服務市場和經營機構。加快建設家庭服務業公益性信息服務平臺。加強市場監管,規范家庭服務業市場秩序。 第四節 全面發展體育事業和體育產業 大力發展公共體育事業,加強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廣泛開展全民健身運動,提升廣大群眾特別是青少年的體育健身意識和健康水平。繼續實施農民體育健身工程。優化競技體育項目結構,提高競技體育綜合實力。發展健身休閑體育,開發體育競賽和表演市場,發展體育用品、體育中介和場館運營等服務,促進體育事業和體育產業協調發展。 第十七章 營造有利于服務業發展的環境 以開放促改革,以競爭促發展,推動服務業制度創新,完善服務業政策體系,優化服務業發展環境。 第一節 加快推進服務領域改革 建立公平、規范、透明的市場準入標準,打破部門分割、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擴大服務業開放領域,鼓勵和引導各類資本投向服務業,大力發展多種所有制服務企業,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服務業市場。深化機關事業單位后勤服務社會化改革。探索適合新型服務業態發展的市場管理辦法。推進國家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探索有利于服務業加快發展的體制機制和有效途徑。 第二節 完善服務業政策 實行鼓勵類服務業用電、用水、用氣、用熱與工業同價。擴大服務業用地供給,工業企業退出的土地優先用于發展服務業。結合增值稅改革,完善生產性服務業稅收制度。拓寬服務業企業融資渠道,支持符合條件的服務業企業上市融資和發行債券。擴大政府采購服務產品范圍。建立健全服務業標準體系。支持服務業企業品牌和網絡建設。優化服務業發展布局,推動特大城市形成以服務經濟為主的產業結構。 第五篇 優化格局 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和城鎮化健康發展 實施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和主體功能區戰略,構筑區域經濟優勢互補、主體功能定位清晰、國土空間高效利用、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區域發展格局,逐步實現不同區域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堅持走中國特色城鎮化道路,科學制定城鎮化發展規劃,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 第十八章 實施區域發展總體戰略 充分發揮不同地區比較優勢,促進生產要素合理流動,深化區域合作,推進區域良性互動發展,逐步縮小區域發展差距。 第一節 推進新一輪西部大開發 堅持把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放在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優先位置,給予特殊政策支持。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擴大鐵路、公路、民航、水運網絡,建設一批骨干水利工程和重點水利樞紐,加快推進油氣管道和主要輸電通道及聯網工程。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強化地質災害防治,推進重點生態功能區建設,繼續實施重點生態工程,構筑國家生態安全屏障。發揮資源優勢,實施以市場為導向的優勢資源轉化戰略,在資源富集地區布局一批資源開發及深加工項目,建設國家重要能源、戰略資源接續地和產業集聚區,發展特色農業、旅游等優勢產業。大力發展科技教育,增強自我發展能力。支持汶川等災區發展。堅持以線串點、以點帶面,推進重慶、成都、西安區域戰略合作,推動呼包鄂榆、廣西北部灣、成渝、黔中、滇中、藏中南、關中—天水、蘭州—西寧、寧夏沿黃、天山北坡等經濟區加快發展,培育新的經濟增長極。 第二節 全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 發揮產業和科技基礎較強的優勢,完善現代產業體系,推動裝備制造、原材料、汽車、農產品深加工等優勢產業升級,大力發展金融、物流、旅游以及軟件和服務外包等服務業。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加快廠辦大集體改革和“債轉股”資產處置,大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建設穩固的國家糧食戰略基地。著力保護好黑土地、濕地、森林和草原,推進大小興安嶺和長白山林區生態保護和經濟轉型。促進資源枯竭地區轉型發展,增強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統籌推進全國老工業基地調整改造。重點推進遼寧沿海經濟帶和沈陽經濟區、長吉圖經濟區、哈大齊和牡綏地區等區域發展。 第三節 大力促進中部地區崛起 發揮承東啟西的區位優勢,壯大優勢產業,發展現代產業體系,鞏固提升全國重要糧食生產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現代裝備制造及高技術產業基地和綜合交通運輸樞紐地位。改善投資環境,有序承接東部地區和國際產業轉移。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和循環經濟發展水平。加強大江大河大湖綜合治理。進一步細化和落實中部地區比照實施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和西部大開發的有關政策。加快構建沿隴海、沿京廣、沿京九和沿長江中游經濟帶,促進人口和產業的集聚,加強與周邊城市群的對接和聯系。重點推進太原城市群、皖江城市帶、鄱陽湖生態經濟區、中原經濟區、武漢城市圈、環長株潭城市群等區域發展。 第四節 積極支持東部地區率先發展 發揮東部地區對全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引領和支撐作用,在更高層次參與國際合作和競爭,在改革開放中先行先試,在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和自主創新中走在全國前列。著力提高科技創新能力,加快國家創新型城市和區域創新平臺建設。著力培育產業競爭新優勢,加快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著力推進體制機制創新,率先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著力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進一步提高能源、土地、海域等資源利用效率,加大環境污染治理力度,化解資源環境瓶頸制約。推進京津冀、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區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打造首都經濟圈,重點推進河北沿海地區、江蘇沿海地區、浙江舟山群島新區、海峽西岸經濟區、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等區域發展,建設海南國際旅游島。 第五節 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貧困地區扶持力度 進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強化生態保護和修復,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切實改善老少邊窮地區生產生活條件。繼續實施扶持革命老區發展的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扶持民族地區發展的政策,大力支持西藏、新疆和其他民族地區發展,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深入推進興邊富民行動,陸地邊境地區享有西部開發政策,支持邊境貿易和民族特需品發展。在南疆地區、青藏高原東緣地區、武陵山區、烏蒙山區、滇西邊境山區、秦巴山—六盤山區以及中西部其他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實施扶貧開發攻堅工程,加大以工代賑和易地扶貧搬遷力度。支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和發展。推進三峽等庫區后續發展。對老少邊窮地區中央安排的公益性建設項目,取消縣級并逐步減少市級配套資金。實行地區互助政策,開展多種形式對口支援。 第十九章 實施主體功能區戰略 按照全國經濟合理布局的要求,規范開發秩序,控制開發強度,形成高效、協調、可持續的國土空間開發格局。 第一節 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 統籌謀劃人口分布、經濟布局、國土利用和城鎮化格局,引導人口和經濟向適宜開發的區域集聚,保護農業和生態發展空間,促進人口、經濟與資源環境相協調。對人口密集、開發強度偏高、資源環境負荷過重的部分城市化地區要優化開發。對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較強、集聚人口和經濟條件較好的城市化地區要重點開發。對具備較好的農業生產條件、以提供農產品為主體功能的農產品主產區,要著力保障農產品供給安全。對影響全局生態安全的重點生態功能區,要限制大規模、高強度的工業化城鎮化開發。對依法設立的各級各類自然文化資源保護區和其他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要禁止開發。 第二節 實施分類管理的區域政策 基本形成適應主體功能區要求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完善利益補償機制。中央財政要逐年加大對農產品主產區、重點生態功能區特別是中西部重點生態功能區的轉移支付力度,增強基本公共服務和生態環境保護能力,省級財政要完善對下轉移支付政策。實行按主體功能區安排與按領域安排相結合的政府投資政策,按主體功能區安排的投資主要用于支持重點生態功能區和農產品主產區的發展,按領域安排的投資要符合各區域的主體功能定位和發展方向。修改完善現行產業指導目錄,明確不同主體功能區的鼓勵、限制和禁止類產業。實行差別化的土地管理政策,科學確定各類用地規模,嚴格土地用途管制。對不同主體功能區實行不同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環境標準。相應完善農業、人口、民族、應對氣候變化等政策。 第三節 實行各有側重的績效評價 在強化對各類地區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等方面評價基礎上,按照不同區域的主體功能定位,實行差別化的評價考核。對優化開發的城市化地區,強化經濟結構、科技創新、資源利用、環境保護等的評價。對重點開發的城市化地區,綜合評價經濟增長、產業結構、質量效益、節能減排、環境保護和吸納人口等。對限制開發的農產品主產區和重點生態功能區,分別實行農業發展優先和生態保護優先的績效評價,不考核地區生產總值、工業等指標。對禁止開發的重點生態功能區,全面評價自然文化資源原真性和完整性保護情況。 第四節 建立健全銜接協調機制 發揮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在國土空間開發方面的戰略性、基礎性和約束性作用。按照推進形成主體功能區的要求,完善區域規劃編制,做好專項規劃、重大項目布局與主體功能區規劃的銜接協調。推進市縣空間規劃工作,落實區域主體功能定位,明確功能區布局。研究制定各類主體功能區開發強度、環境容量等約束性指標并分解落實。完善覆蓋全國、統一協調、更新及時的國土空間動態監測管理系統,開展主體功能區建設的跟蹤評估。 第二十章 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 優化城市化布局和形態,加強城鎮化管理,不斷提升城鎮化的質量和水平。 第一節 構建城市化戰略格局 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帶小的原則,遵循城市發展客觀規律,以大城市為依托,以中小城市為重點,逐步形成輻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構建以陸橋通道、沿長江通道為兩條橫軸,以沿海、京哈京廣、包昆通道為三條縱軸,以軸線上若干城市群為依托、其他城市化地區和城市為重要組成部分的城市化戰略格局,促進經濟增長和市場空間由東向西、由南向北拓展。 在東部地區逐步打造更具國際競爭力的城市群,在中西部有條件的地區培育壯大若干城市群。科學規劃城市群內各城市功能定位和產業布局,緩解特大城市中心城區壓力,強化中小城市產業功能,增強小城鎮公共服務和居住功能,推進大中小城市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和網絡化發展。積極挖掘現有中小城市發展潛力,優先發展區位優勢明顯、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較強的中小城市。有重點地發展小城鎮,把有條件的東部地區中心鎮、中西部地區縣城和重要邊境口岸逐步發展成為中小城市。 第二節 穩步推進農業轉移人口轉為城鎮居民 把符合落戶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逐步轉為城鎮居民作為推進城鎮化的重要任務。充分尊重農民在進城或留鄉問題上的自主選擇權,切實保護農民承包地、宅基地等合法權益。堅持因地制宜、分步推進,把有穩定勞動關系并在城鎮居住一定年限的農民工及其家屬逐步轉為城鎮居民。特大城市要合理控制人口規模,大中城市要加強和改進人口管理,繼續發揮吸納外來人口的重要作用,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要根據實際放寬落戶條件。鼓勵各地探索相關政策和辦法,合理確定農業轉移人口轉為城鎮居民的規模。 對暫時不具備在城鎮落戶條件的農民工,要改善公共服務,加強權益保護。以流入地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保證農民工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并做好與高中階段教育的銜接。將與企業建立穩定勞動關系的農民工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和醫療保險。建立農民工基本培訓補貼制度,推進農民工培訓資金省級統籌。多渠道多形式改善農民工居住條件,鼓勵采取多種方式將符合條件的農民工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 第三節 增強城鎮綜合承載能力 堅持以人為本、節地節能、生態環保、安全實用、突出特色、保護文化和自然遺產的原則,科學編制城市規劃,健全城鎮建設標準,強化規劃約束力。合理確定城市開發邊界,規范新城新區建設,提高建成區人口密度,調整優化建設用地結構,防止特大城市面積過度擴張。預防和治理“城市病”。 統籌地上地下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全面提升交通、通信、供電、供熱、供氣、供排水、污水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水平,增強消防等防災能力。擴大城市綠化面積和公共活動空間,加快面向大眾的城鎮公共文化、體育設施建設。推進“城中村”和城鄉結合部改造。加強建筑市場監管,規范建筑市場秩序。深化城市建設投融資體制改革,發行市政項目建設債券。加強城市綜合管理。推動數字城市建設,提高信息化和精細化管理服務水平。注重文化傳承與保護,改善城市人文環境。 第六篇 綠色發展 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 面對日趨強化的資源環境約束,必須增強危機意識,樹立綠色、低碳發展理念,以節能減排為重點,健全激勵與約束機制,加快構建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生產方式和消費模式,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提高生態文明水平。 第二十一章 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化 堅持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并重,充分發揮技術進步的作用,完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提高應對氣候變化能力。 第一節 控制溫室氣體排放 綜合運用調整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節約能源和提高能效、增加森林碳匯等多種手段,大幅度降低能源消耗強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強度,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嚴格用能管理,加快制定能源發展規劃,明確總量控制目標和分解落實機制。推進植樹造林,新增森林面積1250萬公頃。加快低碳技術研發應用,控制工業、建筑、交通和農業等領域溫室氣體排放。探索建立低碳產品標準、標識和認證制度,建立完善溫室氣體排放統計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場。推進低碳試點示范。 第二節 增強適應氣候變化能力 制定國家適應氣候變化總體戰略,加強氣候變化科學研究、觀測和影響評估。在生產力布局、基礎設施、重大項目規劃設計和建設中,充分考慮氣候變化因素。加強適應氣候變化特別是應對極端氣候事件能力建設,加快適應技術研發推廣,提高農業、林業、水資源等重點領域和沿海、生態脆弱地區適應氣候變化水平。加強對極端天氣和氣候事件的監測、預警和預防,提高防御和減輕自然災害的能力。 第三節 廣泛開展國際合作 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積極參與國際談判,推動建立公平合理的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制度。加強氣候變化領域國際交流和戰略政策對話,在科學研究、技術研發和能力建設等方面開展務實合作,推動建立資金、技術轉讓國際合作平臺和管理制度。為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提供支持和幫助。 第二十二章 加強資源節約和管理 落實節約優先戰略,全面實行資源利用總量控制、供需雙向調節、差別化管理,大幅度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提升各類資源保障程度。 第一節 大力推進節能降耗 抑制高耗能產業過快增長,突出抓好工業、建筑、交通、公共機構等領域節能,加強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強化節能目標責任考核,健全獎懲制度。完善節能法規和標準,制訂完善并嚴格執行主要耗能產品能耗限額和產品能效標準,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健全節能市場化機制,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電力需求側管理,完善能效標識、節能產品認證和節能產品政府強制采購制度。推廣先進節能技術和產品。加強節能能力建設。開展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深入推進節能減排全民行動。 第二節 加強水資源節約 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加強用水總量控制與定額管理,嚴格水資源保護,加快制定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加強水權制度建設,建設節水型社會。強化水資源有償使用,嚴格水資源費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推進農業節水增效,推廣普及管道輸水、膜下滴灌等高效節水灌溉技術,新增5000萬畝高效節水灌溉面積,支持旱作農業示范基地建設。在保障灌溉面積、灌溉保證率和農民利益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工農業用水水權轉換機制。加強城市節約用水,提高工業用水效率,促進重點用水行業節水技術改造和居民生活節水。加強水量水質監測能力建設。實施地下水監測工程,嚴格控制地下水開采。大力推進再生水、礦井水、海水淡化和苦咸水利用。 第三節 節約集約利用土地 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建立保護補償機制,從嚴控制各類建設占用耕地,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實行先補后占,確保耕地保有量不減少。實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從嚴控制建設用地總規模。按照節約集約和總量控制的原則,合理確定新增建設用地規模、結構、時序。提高土地保有成本,盤活存量建設用地,加大閑置土地清理處置力度,鼓勵深度開發利用地上地下空間。強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管控,嚴格用途管制,健全節約土地標準,加強用地節地責任和考核。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建設用地下降30%。 第四節 加強礦產資源勘查、保護和合理開發 實施地質找礦戰略工程,加大勘查力度,實現地質找礦重大突破,形成一批重要礦產資源的戰略接續區。建立重要礦產資源儲備體系。加強重要優勢礦產保護和開采管理,完善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嚴格執行礦產資源規劃分區管理制度,促進礦業權合理設置和勘查開發布局優化。實行礦山最低開采規模標準,推進規?;_采。發展綠色礦業,強化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提高礦產資源開采回采率、選礦回收率和綜合利用率。推進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和礦區土地復墾,完善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加強礦產資源和地質環境保護執法監察,堅決制止亂挖濫采。 第二十三章 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按照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原則,減量化優先,以提高資源產出效率為目標,推進生產、流通、消費各環節循環經濟發展,加快構建覆蓋全社會的資源循環利用體系。 第一節 推行循環型生產方式 加快推行清潔生產,在農業、工業、建筑、商貿服務等重點領域推進清潔生產示范,從源頭和全過程控制污染物產生和排放,降低資源消耗。加強共伴生礦產及尾礦綜合利用,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水平。推進大宗工業固體廢物和建筑、道路廢棄物以及農林廢物資源化利用,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72%。按照循環經濟要求規劃、建設和改造各類產業園區,實現土地集約利用、廢物交換利用、能量梯級利用、廢水循環利用和污染物集中處理。推動產業循環式組合,構筑鏈接循環的產業體系。資源產出率提高15%。 第二節 健全資源循環利用回收體系 完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加快建設城市社區和鄉村回收站點、分揀中心、集散市場“三位一體”的回收網絡,推進再生資源規?;?。加快完善再制造舊件回收體系,推進再制造產業發展。建立健全垃圾分類回收制度,完善分類回收、密閉運輸、集中處理體系,推進餐廚廢棄物等垃圾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 第三節 推廣綠色消費模式 倡導文明、節約、綠色、低碳消費理念,推動形成與我國國情相適應的綠色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鼓勵消費者購買使用節能節水產品、節能環保型汽車和節能省地型住宅,減少使用一次性用品,限制過度包裝,抑制不合理消費。推行政府綠色采購,逐步提高節能節水產品和再生利用產品比重。 第四節 強化政策和技術支撐 加強規劃指導、財稅金融等政策支持,完善法律法規和標準,實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制訂循環經濟技術和產品名錄,建立再生產品標識制度,建立完善循環經濟統計評價制度。開發應用源頭減量、循環利用、再制造、零排放和產業鏈接技術,推廣循環經濟典型模式。深入推進國家循環經濟示范,組織實施循環經濟“十百千示范”行動。推進甘肅省和青海柴達木循環經濟示范區等循環經濟示范試點、山西資源型經濟轉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建設。 第二十四章 加大環境保護力度 以解決飲用水不安全和空氣、土壤污染等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加強綜合治理,明顯改善環境質量。 第一節 強化污染物減排和治理 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實行嚴格的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制度,提高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加強造紙、印染、化工、制革、規?;笄蒺B殖等行業污染治理,繼續推進重點流域和區域水污染防治,加強重點湖庫及河流環境保護和生態治理,加大重點跨界河流環境管理和污染防治力度,加強地下水污染防治。推進火電、鋼鐵、有色、化工、建材等行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治理,強化脫硫脫硝設施穩定運行,加大機動車尾氣治理力度。深化顆粒物污染防治。加強惡臭污染物治理。建立健全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控制區域復合型大氣污染。地級以上城市空氣質量達到二級標準以上的比例達到80%。有效控制城市噪聲污染。提高城鎮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能力,城市污水處理率和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分別達到85%和80%。 第二節 防范環境風險 加強重金屬污染綜合治理,以湘江流域為重點,開展重金屬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示范。加大持久性有機物、危險廢物、危險化學品污染防治力度,開展受污染場地、土壤、水體等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示范。強化核與輻射監管能力,確保核與輻射安全。推進歷史遺留的重大環境隱患治理。加強對重大環境風險源的動態監測與風險預警及控制,提高環境與健康風險評估能力。 第三節 加強環境監管 健全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完善環境保護科技和經濟政策,加強環境監測、預警和應急能力建設。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實行嚴格的環保準入,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強化產業轉移承接的環境監管。嚴格落實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強化總量控制指標考核,健全重大環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建立環保社會監督機制。 第二十五章 促進生態保護和修復 堅持保護優先和自然修復為主,加大生態保護和建設力度,從源頭上扭轉生態環境惡化趨勢。 第一節 構建生態安全屏障 加強重點生態功能區保護和管理,增強涵養水源、保持水土、防風固沙能力,保護生物多樣性,構建以青藏高原生態屏障、黃土高原—川滇生態屏障、東北森林帶、北方防沙帶和南方丘陵山地帶以及大江大河重要水系為骨架,以其他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為重要支撐,以點狀分布的國家禁止開發區域為重要組成的生態安全戰略格局。 第二節 強化生態保護與治理 繼續實施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鞏固和擴大退耕還林還草、退牧還草等成果,推進荒漠化、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綜合治理,保護好林草植被和河湖、濕地。搞好森林草原管護,加強森林草原防火和病蟲害防治,實施草原生態保護補償獎勵機制。強化自然保護區建設監管,提高管護水平。加強生物安全管理,加大生物物種資源保護和管理力度,有效防范物種資源喪失與流失,積極防治外來物種入侵。 第三節 建立生態補償機制 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加快建立生態補償機制。加大對重點生態功能區的均衡性轉移支付力度,研究設立國家生態補償專項資金。推行資源型企業可持續發展準備金制度。鼓勵、引導和探索實施下游地區對上游地區、開發地區對保護地區、生態受益地區對生態保護地區的生態補償。積極探索市場化生態補償機制。加快制定實施生態補償條例。 第二十六章 加強水利和防災減災體系建設 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在繼續推進大江大河治理基礎上,積極開展重要支流、湖泊和中小河流治理,增強城鄉供水和防洪能力。健全防災減災體系,增強抵御自然災害能力。 第一節 提高供水保障能力 完善南北調配、東西互濟、河庫聯調的水資源調配體系,建設一批跨流域調水和骨干水源工程,統籌推進中小微型水源工程建設,增加水資源供給和儲備能力。推動解決西南等地區工程性缺水和西北等地區資源性缺水問題。新增年供水能力400億立方米。加強雨洪資源和云水資源利用。推進水文水資源管理基礎設施和重大水利工程調度管理系統建設。 第二節 增強防洪能力 繼續加強淮河、長江、黃河、洞庭湖、鄱陽湖等大江大河大湖治理和重要蓄滯洪區建設,建成一批控制性樞紐工程,提高重點防洪保護區的防洪能力。加大中小河流堤防建設和河道整治力度,基本完成流域面積200平方公里以上有防洪任務的重點中小河流治理。加快病險水庫和水閘除險加固,消除安全隱患,增強防洪能力。加強海堤達標建設和重要河口綜合治理。搞好跨界河流國土防護治理。 第三節 加強山洪地質氣象地震災害防治 提高山洪、地質災害防治能力,加快建立災害調查評價體系、監測預警體系、防治體系、應急體系,加快實施搬遷避讓和重點治理。加強重點時段、重點地區山洪地質災害防治,對滑坡、泥石流等重點突發性地質災害隱患實施監測預警和綜合治理示范,開展重要城市和地區地面沉降、地裂縫等緩變性地質災害的綜合治理。加強氣象災害監測預警預報和信息發布系統建設。提高地震監測分析與震災防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