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對采購業務工作實行全過程跟進管理,保障權利在陽光下運行,此次集團總部職能機構調整特設監察中心。監察中心的成立為集團的變革轉型調整釋放了哪些信號?成立監察中心的目的是什么?監察中心與原有的管理職能有哪些區別?……今天,“中百之聲”將帶著問題對監察中心進行解讀。
1、成立集團監察中心的目的是什么?
為適應集團供應鏈的變革調整,集團總部成立監察中心,旨在強化重點領域和重點崗位的監管和監督職能,其目的在于:一是延伸與擴展現有監察工作職能,對采購業務工作實行全過程跟進管理;二是保障企業賦予管理人員的權利,最大限度的在陽光下運行;三是促進全員合法、合規獲得企業給予的所得收入。四是增強企業員工對重點崗位、關鍵環節經營管理活動的透明度、認同度和信任度。
2、集團監察中心與原有的管理職能有哪些變化?
集團監察中心下設審計部、稽查部、監察部,其中:稽查部是此次集團新增管理部門之一,其主要職能是對集團及下屬公司采購工作實行相對獨立的監督。審計部除原有的內審工作和工程結算審計外,將更加注重審計下屬公司及門店、管理人員年度、月度各項經營目標完成情況的真實性,異常經營數據的合理性,擬提拔管理人員目標完成情況的客觀性等情況。監察部在原有職能的基礎上,將重點強化全員遵紀守規的學習教育工作,針對審計、稽查等部門發現的違紀違規問題加大處理力度。
3、新設立的稽查部將如何開展工作?
稽查部主要根據集團統采中心和下屬公司采購中心的采購計劃,以項目制形式全程參與采購團隊的工作過程,通過對商品選擇、采購方式、價格比對、商業談判、合同簽訂、買手履職等關鍵環節的時實時情況及時掌握,及時跟進監督,并根據掌握的信息,通過集團內部的宣傳平臺及時向全員播報采購團隊采買商品的情況,增加采購工作的透明度,提升采購團隊的認同度和信任度。
4、集團監察中心的運行機制如何?
集團監察中心開展工作具有獨立性,日常工作情況直接對集團董事長匯報,不受下屬公司及集團其他職能部門的約束與干擾。
5、集團監察中心與下屬公司審計監察工作如何互動?
集團監察中心與下屬公司審計監察部門將根據各自工作的側重點、關注點的不同,按照年度重點工作目標,確定各自工作重點和工作計劃,各自獨立開展工作,形成既相對獨立又上下聯動的工作合力,保障監管與監督機制到位。